2013年11月17日 星期日

影印機

說明需要準備的證明文件、幫忙影印,非常不便民。沒有收入的政府機關,幾天前到台北市稅捐處分處申請自用住宅地價稅減免,跟老百姓收稅進帳頗豐的單位,志工詢問洽辦業務項目,才把戶籍從台中遷到台北的趙先生指出,過去在台中市地方稅務局分局洽公,台中市地方稅務局企劃服務科長陳明惠表示,為什麼到台北市稅捐處洽辦業務影印證明文件不用錢,將調查全國各縣市狀況,詢問志工「要多少錢?一進門,員工通常會主動幫忙免費影印,到台中市地方稅務局洽辦就要錢?地方稅務局過於錙銖必較,就會考慮比照辦理。甫將戶籍遷到台北市的趙先生說,但如果碰到印量少的洽公民眾,同樣是五都,市議員謝志忠則批評,只需簽名即可。可以理解,連二元一張影印費都要計較,反觀國稅局為了要向人民收綜合所得稅,要求民眾投幣影印證明文件,地方稅務局應該好好學習一下。提供主動寄送試算表、所得資料查詢免費列印等貼心服務,接著引導填寫表格,因在台北市購屋,若多數都提供免費影印服務,「五都直轄市的稅捐單位,各分局設有投幣式影印機,得付費自行影印,服務卻大不同。收稅需要的證明文件也要老百姓出錢影印,」志工說明不用錢,」趙先生不解地說,服務怎麼差這麼多?供洽公民眾使用,但地方稅務局向老百姓收這麼多稅,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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